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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十年代下馆子老照片,10元在国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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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的国营饭店不是人人都能去吃饭。那时候需要携带粮票和金钱,而且用餐必须凭粮票。在计划经济时代,粮食供应有限,哪家庭里能够拿出多余的粮票去饭店吃饭!普通老百姓去不起,我小时候记得带着饭盒去买两角钱的炒干豆腐,看到那个馋呀,因为家里来了亲戚才买的,我们自己吃不到。

上世纪70年代,饭店经营方式为国营或集体所有,没有个体经营。在饭店就餐需要支付现金和1张粮票(跨省使用需全国通用),而且还需要排长队等候。白酒供应有限,拿到粮票后还得争抢座位,等别人用完才能吃饭。那时候一道菜的价格通常在四五毛左右,很少有一块钱的菜。能够吃到一块钱左右的菜已经不错了。不过那时候工资也很低,能够拿到30元的月薪就算不错,大多数人每个月只有二十几块钱的收入。

那个时候,只要几毛钱就能在餐馆里吃饭,几块钱的饭菜已经很不错了。谁会在街上吃东西呢?拿十元钱随便花是不可能的吧?那时候的十元钱是用来买盐和煤油点灯的费用。当时人们把十元钱当作宝贝一样放在身上,甚至放在里面靠着肉的衣服里,就是为了防止丢失。在六七十年代,用十元钱可以办一桌标准以上的筵席!而且那时候十块钱足够办一桌婚宴,菜肴种类齐全,满满一桌。时代不同,无法相比,现在一千元也无法达到那个水平了。

一直到80年代初期,70年代饭店的菜和饭价是:羊糕(约半斤)五毛钱,大蒜炒猪肝,三毛!炒素,两毛,红烧小排,三毛,油豆腐粉丝汤,两毛,红烧遍鱼,五毛,米饭(半斤,仪价)三毛!两粮票六分洋一个烧饼/二毛五三两粮票一碗炒面/八分钱一碗面片。电车票五分一毛最多的两毛五/

七十年代,每次假期结束时,我和我的七八个小伙伴们约好去离我们几十里外的小县城游玩。每个人身上携带大约一元钱左右。到了城里,我们从早上一直吃到下午;从南街吃到北街;从东街吃到西街。葱花豆腐脑三分钱一碗,油炸肉包子三分钱一个,白米饭一角钱一碗,猪头肉一角五分钱一碗,羊杂汤两角钱一碗,柿子一分钱一个,等等。每个人都吃得肚子鼓鼓的,回家时不仅要带上一两本小人书,有的还要带些面包、水果糖、饼干、条状糖果或新鲜的鱼虾回家。

七十年代的饭店里,用的是大方的餐桌和长条凳子。那时候没有菜单,要吃什么就先问服务员有没有,如果有就告诉服务员。服务员会记在心里。选座位时,最好坐在离厨房门口近的地方。当看到服务员端出来的菜时,要快速说这是我们点的菜,服务员就会把菜端上来;有时候服务员端着菜刚出来会问:某某(菜)是谁的?你需要迅速回答:“是我们的。”服务员会先给你端上来。所以坐在厨房门口附近可以先吃上饭。离厨房远的顾客,吃饭的时间可能会很长。现在想想那时候去饭店吃饭真是便宜啊(因为收入也少)。只要三四块钱,三个人就能吃得饱饱的。

说到国营饭店,以前的服务员的服务意识非常差,这个记忆还是很深刻的,因为他们都有固定的工资,所以饭店的经营状况与他们无关。在那个时代,服务员的工作相当于现在的公务员,年轻人找对象的首选就是饭店的服务员和商店的营业员。不用说找对象了,就算是认识一个饭店的服务员也很厉害,去饭店吃饭点一道菜能上三道菜!

然而,当时食堂的饭菜非常美味,可惜现在已经无法品尝到那个年代的味道了!与六七十年代相比,现在好坏各有半,更加客观。那个时候虽然物质匮乏,但食物却纯正,人们精神振奋。如今虽然物质丰富,但食物却不安全,人们的思想也变得颓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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