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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现场结合四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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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不少市民都选择在酒店预订年夜饭,但是这也导致了一些酒店制定了年三十晚“限时”用餐的规定。今天上午,记者首先走访了成都市成仁路口的红杏酒楼,来到了专门负责预订年夜饭的服务柜前,看到有好几位客人正在预订,餐厅工作人员也是忙的不亦乐乎。
餐厅工作人员介绍说,年三十当天晚上,由于客人太多,所以只能分成两个时段进餐,客人吃饭不可超时,当然在晚上7点第二个时段吃饭的客人,也不能早来,哪怕是来了,也一样只能等候。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二环路东五段的兴熙北家宴馆,工作人员介绍说,他们年夜饭的预订是从是从前不久开始的,今年打破了以往的规矩,也开始了限时吃饭的制度。
工作人员介绍说,现在在除夕当天订包间的客人很多,并且所剩的包间已经不多,如果有需要必须尽快下手。但假如想不限时吃饭,也是有商量余地的,当然这个和消费金额直接挂钩。
那么吃年夜饭必须限时吃饭的霸王条款否是每家餐馆的统一行为呢,随后,记者又来到了国信路的东湖首席餐馆,而这里目前预订年夜饭的客人并不多。
当记者问及是否会分时段,限定吃饭时间时,工作人员表示,年三十当天,客人可以吃到工人下班。虽然指定包间不会收取包间费,但如果自带酒水,则会收取相应的服务费。
在记者的走访中发现,预订年三十当天晚上的年夜饭均实行了限时制的都是生意超级火爆的餐厅,用餐时间一般限定在两个小时到两个半小时之间。
那么,餐馆推出的限时就餐和收取服务费究竟合不合理呢?记者电话采访了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廖华律师。
律师:不算霸王条款,因为所谓的霸王条款,一般是指在具有垄断地位的这些企业里边,也就是我们消费者没有选择余地的情况下,才可能存在霸王条款。而餐饮业是竞争非常充分的行业,我们消费者完全可以选择这家也选择那家,那么就不存在霸王条款的说法。只要尊重了我们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并且消费者表示接受这个游戏规则,那实际上也是构成一个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