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近年来,“明星+餐饮”成为一种流行的商业模式,在粉丝们的追捧下,明星将流量成功变现,品牌也乘势扩大了影响力。但这类品牌的负面消息屡见不鲜,从食品安全问题到加盟丑闻不一而足。合作的餐饮品牌出了问题,明星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来听听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的分析。
03:381.餐饮企业“翻车”,明星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常莎:如果明星以有限合伙人的形式加入合伙企业,企业“翻车”后明星当然是要承担责任,但其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按照有限合伙的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的利润应该掌握在企业手里。如果企业确实分红给了有限合伙人,就要看分红是不是存在一些问题,如果没有给企业本身留够抗击一定风险、维持正常经营的资金,就把钱都分了,作为有限合伙人是要承担责任的。
有限合伙企业首先是以企业作为整体来对外承担责任,如果跟加盟商之间产生了纠纷,实际上还是以企业为主体去解决纠纷。
还有的情况是明星没有实际作为合伙人参与企业,那么在企业层面上来讲,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2.明星为企业站台,是否需要承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
常莎:有些品牌在宣传上会说是某某明星参与的这种企业,虽然明星可能没有以广告代言人的形象出现,但是他以类似“创业合伙人”的字眼出现,实质上品牌在宣传的时候是利用了明星的名气为品牌站台、宣传,吸引其他的投资商,其实相当于明星已经是品牌的代言人。如果品牌出现了食品安全问题、产品质量问题,或者借用明星的名气进行虚假宣传,这种情况下明星其实是需要承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的。
如果只是企业本身经营不善,投资亏损,或者不盈利,那是由企业自己来承担责任。仅以代言人的身份,明星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3.“明星+餐饮”是一种什么样的商业模式?
常莎:明星餐饮品牌因为有明星背书,提升了普通人对于企业的信任度。很多人不太清楚的是所谓的明星餐馆,大部分其实和明星自己并没有很大关联。很多明星实际上只是出了一个名头就做甩手掌柜了,根本就不负责相应的经营,他的作用是利用自身的流量做支撑,省去很多营销和广告费用,吸引更多的加盟商、更多的投资,背后有第三方公司在做经营。
我认为明星利用自身知名度跨界经营无可厚非,但也应该爱惜自己的羽毛。明星光环并不是违规违法的挡箭牌,不能利用自己的名气“割韭菜”,作为明星应当更加注重其企业的社会责任,回归踏实诚信经营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