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范围内
启用“港城场所码”的通告
为高效精准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自4月1日8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用“港城场所码”。市民凭扫码出示结果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港城场所码”应用场所
(1)宾馆酒店、公寓、餐馆等服务场所;
(2)商场(商店)、银行、人才劳务招聘、证券交易等营业场所,农贸(批发)等各类交易市场;
(3)医院、诊所、药店;
(4)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及一线窗口服务场所;
(5)美容、美发、洗浴场所;
(6)出租(网约)车、公交车、大(中)型客运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
(7)邮政机构、快递收发(代办)点;
(8)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小饭桌”等托管机构;
(9)KTV、影剧院、网吧、剧本杀、密室逃脱、麻将棋牌馆、茶室等室内娱乐休闲场所;
(10)汽车维修销售店、加油(气)站、充(换)电站及各类交通场站、高速服务区、物流园区等;
(11)健身房、游泳馆、体育比赛场馆及公园、景区、会展馆等公共场所;
(12)公共厕所、洗手间;
(13)其他需要掌握人员到访情况的场所。
二、使用方法
(1)市民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