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在上海的餐饮公司为什么要起诉四川省的餐馆?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年获得青花椒商标。据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介绍,四川部分餐厅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在经营店门、牌匾、广告牌、点菜单、店内背景墙等场所使用含有青椒字样的商标,侵犯其商标。
针对四川多家带青花椒店名餐馆被诉使用含有“青花椒”三个字的商标是否涉嫌侵权?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是否涉嫌恶意诉讼?面对起诉,四川省餐饮店又该如何应对?四川省多家是否是受害者呢,12月23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记者在据王先生介绍中,王先生说他的“王记青花椒鱼庄”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为年8月30日,而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为年6月24日,自己远远早于对方。
王先生说,他店招使用“青花椒”字样,本意是将“青花椒”作为产品的原料使用,在于突出食品制作所添加的原材料,而不是作为餐饮服务商标使用。而且,王先生在餐馆的门头牌匾着重突出了“王记”字样,并非是混淆注册商标“青花椒”。针对王先生的说法,你认为王先生的王记青花椒鱼庄店是否侵权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呢。
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年11月25日向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准许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撤诉。那么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是否涉嫌敲诈勒索呢。目前尚不能确定。
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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