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济南市出台了《济南市公园服务管理规范(试行)》。《规范》规定,禁止任何与公园公益属性及服务宗旨相违背的经营行为;禁止在公园内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馆、茶楼等,以及健身、美容、住宿、接待等场所;禁止将公园内以参观游览为主要功能的亭、台、楼、阁等园林建筑以租赁、承包、买断等形式转交营利性组织或个人经营。 目前,公园景区内餐饮等场所现状如何,是否应该存在,存在后又应有着怎样的消费标准?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
俯瞰泉城公园
3个公园均有餐饮场所不少餐厅设最低消费现场探访
11日晚,泉城公园东门已停靠了不少私家车。正对东门的位置分别有一家火锅店和一家日料店营业。其中,开在负一层名为“鱼真”鲜鱼料理的餐厅门口,标有元、元、元3个价位的自助餐。每位元的自助菜单中,一片金枪鱼大腹标价98元。
“不用担心菜式太多吃不了,其实每道菜分量并不大。”餐厅工作人员介绍。今年3月,这家餐厅在济南开业。“我们人均最低也在元左右,如果来的人多,办会员卡更划算。我们的会员卡最低是元,可以直接打88折。”该工作人员还推荐,顾客常点的一种酒,小瓶也需要元。
此外,泉城公园里还有其他餐厅、舞蹈室、酒庄等,还有被誉为“网红茶社”的自在逸舍。据自在逸舍的工作人员介绍,下午茶需要选购套餐,而楼上的包间则有最低消费。“包间按人数,两人两小时是元到元的房间。但会员的话现在储值元赠送元,还能赠送会议室。单个会议室,不打折在元左右。”
大明湖公园内有明湖楼、小城故事等多家鲁菜馆。其中,明湖楼工作人员介绍,按照人头标准订餐分为元、元和元/位。相比之下,百花公园内仅有一家餐馆,消费标准每人最低为元,高的也需近元。
亲民公园不应出现高消费应设立平价餐饮店满足游客需要市民观点
新时报记者探访多个公园景区,并未发现有私人性质的餐馆和会所,但对于现存的餐馆等必要性及收费合理性上,市民也有不同的看法。
在市民李先生看来,“很多公园景区现在都免门票或降低门票价格,让公园显得更加亲民,但如果设置高消费的餐馆,感觉会让公共资源变成商家赚钱的工具以及小部分人群高消费的场所。”也有市民认为,在公园景区里可以适当设立一些平价的餐饮店满足游客的需要。
新时报记者在浏览团购软件时发现,对于这些建立在公园里的餐厅,网友大都是抱着“吃环境”的想法去体验,有人夸赞环境宜人,也有人在味道及服务上提出异议。“吃了一顿饭,我记住了两个价格。一只烤鸭元,一扎橙汁元。”针对明湖楼的菜价,有网友在留言区给大明湖北门的明湖楼打出了两星评价。
而同在大明湖景区内的酒店尚泉历舍也有网友吐槽。新时报记者在探访时发现,该酒店“湖景房”售价为元/晚,但有网友对此点评为“拥挤、潮湿、设施一般”。部门说法不合规餐饮多是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后将主要面对大众
对于大明湖景区内现存的餐饮及住宿现状,该景区一相关负责人表示,景区内餐饮等均是通过业态规划后以招投标形式引入,用于方便游客和市民游玩期间就餐所需,相关收入也反哺于景区维护,并不存在“服务少数人”的情况。接下来,他们会在相应区域规划增加价格亲民的快餐等。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泉城公园、百花公园内的餐厅不符合目前相关规定。“目前的情况主要是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我们接下来会逐步取消在园区内主要对外服务的餐厅等场所,但这项工作需要有一个过程。”他解释,现有餐饮等场所租期不一,有的到期后将不再续签,租期较长的会择机与其沟通劝退。“最近,我们已经将泉城公园东门一家餐厅迁走,同时拆除了餐厅加建的部分,恢复公园原有环境。”
“为游客服务的餐厅是园区内不可少的,我们综合考虑减少噪音、油烟等问题,业态调整后改为面向大众普通消费的餐饮,定价方面不会很高,主要以简餐为主。”该负责人表示,整改后的餐饮场所将主要面向园内游客经营,而并非主要对外界经营。目前,已经有公园开始通过实行禁止进入车辆的方式,减少外界的食客。
而对于大明湖景区的餐厅等场所,他介绍,目前大明湖景区由文旅部门代管,接下来待相关规划出台后,他们也会与文旅相关部门沟通共同宣传贯彻。
公园内经营需投入高成本
“首先,公园等景区内的酒店和餐厅售价大多会高于外面。”一名有着多年酒店经营经验的业内人士介绍,公园内消费高已是不争的事实。“因为地理位置优越,房租、装修也需要投入较多经费,所以有些菜品价格会相对较高,但位置的优越性带来的庞大客流量,依旧能让店铺经营得比较顺利。”
他表示,在公园内消费的群体也较为特殊。“一部分是游客,不少游客出门玩大都不会因为在乎花销过多选择低端的消费,而会选择到那些较为高档有特色的餐饮店。另一部分消费者则是生活质量比较高的休闲型市民,他们的经济收入往往不低,亲朋好友聚会也会选择较好的环境和就餐品质。”
对此,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也表示,开设在景区内的餐厅、酒店等,定位应做到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公园作为公共园区,大部分产品是面向普通人的,应做到物美价廉。”
早在年,国家相关部门就发布过关于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相关通知,要确保公园姓“公”,严禁在公园内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馆、茶楼等。彼时,济南园林部门就已开始对下属公园内的餐馆进行了摸底调查,但并无一般意义上的私人会所。
(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