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吴双建
日前,广东中山一女子吐槽,2月2日(正月十二)她去餐馆吃饭结账时,发现账单上出现“新年好”一项,显示此项问候服务收费10元。2月7日,涉事餐馆回应极目新闻记者,春节期间人员工资3倍,每桌只加收10元服务费,已是“良心价”。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商家收服务费应该提前告知消费者,他们将调查此事。(据2月7日极目新闻)
女子消费账单
涉事店铺(图片来源:百度地图)
一声“新年好”就收费10元?春节期间,店家给消费者说声“新年好,欢迎光临”,不应该是基本的服务吗,怎么就收费了?有网友说,一声“新年好”收10元,我一上午能给餐馆老板来个一万次!还有网友说,离谱程度看起来像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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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餐馆老板回应,这个“新年好”其实就是加收10元服务费。那么,这算不算巧立名目呢?老板还称,春节期间人员工资是3倍,加价10元已是“良心价”。谈良心太奢侈,首先要谈法律法规。
一来,餐馆收费应该明码标价。据涉事女子表示,餐馆收费前并没有向其说明,那么这个费用显然就违规了。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商家收服务费应该提前告知消费者,说的也是这个道理。
二来,春节期间加收10元服务费,但该女子就餐时间是2月2日(正月十二),早过了春节假期。餐馆有没有给工作人员3倍工资暂且不论,但正月十二的一声10元的“新年好”,里面不是充满了铜板的味道吗?
商家又称,“正常的话,过了初十肯定不会再收了”“可能是工作人员手动按账单按习惯了”。这个“可能”用得可真是妙啊。
客观来说,春节期间员工工资、食材价格等有所上涨,餐馆相应提高餐饮价格或增加一定的服务费,消费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要加收服务费,应该要告之消费者。消费者如何不理解、不接受,也可以换家店就餐。
另外,据涉事女子的报料,她此前在另外两家餐厅就餐,都没有收“新年好”的问候费,难道其他餐馆就没有食材、人工等上涨吗?说白了,还是吃相难看,“可能”是收着收着,收得太爽了就停不下来。
商家在商言商,赚钱大大方方一点就好。服务费就是服务费,别穿上什么“新年好”的马甲;要收服务费,就大大方方提前告之消费者,别到算账的时候这才拿出来;商家要赚钱,也没必要拿什么“良心”来说事,首先要遵守相关法规。法规都不遵守,谈良心又有何用?
既然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介入调查,那就一定要查实商家有没有违规行为,如果有一定要按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巧立名目收费,不能就这样不了了之。对消费者而言,遇事打监管部门电话,肯定错不了。哪怕是商家吃进去了,如果违规,也一定会吐出来。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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