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决定》提出昆明市餐饮商家不得设最低消费。
《决定》主要内容涵盖这些方面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的管理,公务活动用餐要按照快捷、健康、节约的要求,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科学合理安排饭菜数量,以公务用餐节俭引领社会餐饮消费文明的新风尚。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设有的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堂节约用餐制度。要按照文明、健康、科学原则提供饮食,合理搭配菜品,注重膳食平衡,多供应小份食品,方便用餐人员适量选取;要在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标语或宣传画、摆放提示牌,引导用餐人员适量取餐、用餐;要建立食堂用餐人员登记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做到按用餐人数采购、做餐、配餐;要定期安排专人负责食堂巡视检查,对浪费行为给予批评教育,并及时制止。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建立学校食堂餐饮节约监督检查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节约用餐规范,指定专人加大食堂就餐巡查力度,强化学生自我约束和管理,引导学生养成节约用餐、反对浪费的文明习惯。学校应当强化对供餐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引进和退出机制,供餐经营者应当改进供餐方式,科学营养配餐、提高饭菜质量,提供不同规格配餐,方便学生选择。
●全市餐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建立标准化服务体系,完善反对餐饮浪费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建立节约用餐提醒提示制度,在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标识,提醒消费者餐前适量点餐,并主动提供公勺、公筷和餐后打包服务。不得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不得设置最低消费。
●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以及外卖餐饮经营者,应当在平台页面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份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提示消费者节约用餐。
●全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相关工作,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方式,推进移风易俗,倡导婚丧嫁娶从简用餐,反对餐饮浪费。
云南此前已规定餐饮经营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
此次并不是云南省首次提出餐饮商家不得设最低消费,早在年,云南就曾出台并施行《云南省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办法》第14条明文规定:“餐饮经营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此外,云南省开通了餐饮业举报投诉电话,市民在就餐中,如果遭遇霸王条款,可拨打举报电话投诉。
据调查,有昆明商家表示,其餐厅包间没有最低消费,但是每个包间要加收10%的包房服务费。该商家经理表示,“使用包间的成本肯定高,我们也要找到经营的平衡点。”
采访中,大多数餐馆酒楼对规定表示理解,但是也有一些经营者表示,撤销了最低消费,餐厅的营运成本无疑会上升,这会让餐饮业的环境更加艰难。一家酒楼的经理直言:“飞机有头等舱、酒店有总统套房、银行有VIP房间,为什么餐饮包间就不应该有最低消费呢?这样做,恐怕长远而言,对市场不太好。”
近期多个城市出台类似规定
据了解,近期多个城市也出台了类似规定。
9月15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