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清明将至,人员流动频繁,聚集性活动增加,疫情传播风险持续增大,外防输入任务艰巨繁重。为避免清明期间引发输入性或聚集性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聚集性祭扫活动。自年3月31日至4月6日,全县所有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容易引起群众聚集的殡葬服务场所,暂停现场祭扫活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宗族、团体不组织开展集中祭扫活动。提倡居家祭奠、网上祭扫,广大市民朋友可通过山东省民政厅官方网站、“山东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