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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陌生人,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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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过一面之缘的人而言,世界其实再小不过了。更何况一天内我们就遇见了三次。

早上的地铁里有许多的艺人。早知后面还会遇到他,我就不该站在一旁围观。更不该在他看向我的那一刻也看向他。因为他和我之前见过的地铁卖艺人不同,他穿戴的很整齐。只是衣服看上去有点旧,折子很多。但我觉得那是为了搭配他的演唱风格。他盘腿坐在地上,唱着歌。我就这样静静的看着。好像在无限的重复中我就会睡着一样。但我最终还是会选择放弃尝试。因为熬夜比一睡觉简单的多。

他唱的有点意思。深邃的嗓音中带着调皮。显得无奈,却没那么颓。他没有全程低着头。至少我走近他的时候他是的。在我低头找某个类似于帽子的容器的时候。他抬头瞧了我一眼。我一下子没想到打了个寒战但凭借平时的锻炼扎住马步。我手中攥着那张纸币却因找不到归宿而垂下了头。

我听的出,他改了一句歌词,打破了原先的节奏。顺便瞪了我一眼。我也接受了这一瞪。好吧,看来这是一个孤傲的歌者。我还是离开比较好。于是我走远了。

毕竟一会儿就要下车了,我还有会因为一首歌而误了行程。一出门我就被门外的冷风给结结实实的打了寒颤。于是我赶紧把围巾裹紧了一点。借着这股短暂的时间我在在脑内预演,今天的讲课顺序。先补充一些课外词汇,然后复习上节课的剧情造几个新句子。在上新课。那等我走进那间没有暖气的潮湿教室时。我脑子里似乎只剩下刚才听那首歌了,好在当粉笔在黑板上跃动的时候,我的体温也会随之升高。快下课的时候我竟有些出汗,脑子转速也越来越快,感觉可以接着再上一节。然而肚子已在抗议,发出各种自然界中,难以寻觅到的声音。那今天就到这儿吧,回去记得看看笔记练练对话。我整理讲台的时候手经常不够用,因为一只手要跟学生们挥手。一直有得捂住肚子的嘴巴。所以很多时候我是最后一个走出教室的。一出教室门脚下就开始生风。脸被冷风狠狠拍打,但为了能快点吃到饭,我主动加快了,被风打脸的频率。这我想起小时候外婆冬天做饭的场景。她想把我叫成冷风机。因为我一闻到香味就犯多动症在灶台周围跳来跳去。你快别跳了,外婆我的耳朵都被你这个风机弄红了。想着想着我又像个傻子一样笑了。就跟那天看到镜子里红鼻子红耳朵的自己一样。

我又一次钻进地铁的时候已经是正午12点了。吃货的世界时刻充满着矛盾。既想快点吃到饭,又不想随便找家店凑合。于是我还是决定乘几站车去车站附近一家看了了很久的日料店。因为今天的胃想吃热腾腾的关东煮。刚来店门口的时候已经过了12点半。我艰难的推开木质推门。肚子已经叫不动了。这回换鞋底在地板上划出恼人的声响。我却没办法,服务员说还有一个两人坐。我说不用,吧台就好。随即赶紧坐在那个最靠里的位置,然后点了一个关东煮和一份炸猪排。我每次都只顾看他们做寿司手和随之摆动的白蚁褶子。觉得特别有美感。以至于吃了那么多年,却一个厨师的相貌都记不清。吆,我们又见面了找帽子的。又见面找帽子的。声音是从斜前方发出的,没错。我抬起头又迎上早上的那双眼睛。只是这会儿目光柔和了许多,原来你是厨师。可以算吧,这店是我的。那么好,我也一直想开个店做好吃的。那就开啊,像我就靠这个赚点生活费,然后唱唱歌,他说。怪不得你不戴帽子。他没接话,专心给寿司装盘。他的店是日料店但是却不放日文歌,放的是英文歌,一曲披头士……

我不管进什么类型的店,餐馆,服装店,书店,哪怕是旅游区的纪念品商店,只要歌曲合胃口,就会跑去找店员夸几句,哪怕那不是她放的。有时候听到陌生,但好听的歌还会需要歌名。他应了一声,我没听清。因为服务员把我点的菜品端了上来。小心哦,有点烫。谢谢我回到到,嘴上这么说其实心里想,有什么烫不烫的,他们说像我这样天天精神很好的人是不怕烫的。于是我直接用手指把那碗关东煮罗挪近了一点。好吧,其实是有点烫的,但还不是因为你摸耳朵。关于吃饭我有一个不用养成的好习惯和一个改掉的坏习惯。从小跟外婆在一起的我继承了他细嚼慢咽的优良传统。所以我吃饭的速度不快,哪怕再饿吃的再香碗里的东西也不会瞬间消失。而是像加了一个慢镜头,回放只是倍速在正常范围内。这坏习惯相信很多人都有那就是吃饭的时候眼睛也不闲着。只要还没进入全身心想留饭菜的状态,我就会拿出手机说看新闻看看连载什么的。当然一旦进入状态那就没手机什么事了,不专心吃饭太对不起食物了。看了一篇新闻的我觉得,有些字眼让我觉得很不舒服。我大概皱了皱眉。然后就锁了屏。要我说想过的好首先你别上新闻。其次,你最好连新闻都别看。你这话有点道理呀,我喝了口热汤。哦,对了最近天那么冷销量还行吗?也就这样吧。这次轮到我不说话了。因为如果不知道说什么那就索性什么都不说,这样双方都不觉得尴尬。他家的东西还是挺不错的,我最后直接端着碗把汤都喝了,那叫一个爽快。然后我准备起身,就朝行前方探了探身子,再见。哦,再见。再见,这个词也有点意思,有时候说完就再也不见了。但有时候刚说完转个身就真的再见了。比如那天的第三次见面。下午没课,我就跑去喝下午茶,准备一下午一杯茶加一本推理小说,给自己放个假。为了不让服务员跑来给我菜单找我收钱,斩断情结。我进门后的第一件事不是找座位,而是去收银台快速点了杯伯爵红茶,同时把帐给结了。那天运气不错靠窗的最后一个位子空着。我赶紧从书包里取出书然后伸手拉椅子。因为动作幅度太大碰到了后面的人。我赶紧转过身说对不起。你也来喝茶,不看店了。这回是我先认出的他。嗯,过来写点东西。我的视线绕过他竹竿似的身子落在了桌上的那台笔记本身上。真羡慕你的自在。你不也是,他指了指那本书。我就想摸鱼,今天想不务正业,所以看本闲书,平时可没那么自在。那你以为我写什么。我觉得你这么潇洒八成是自由写手吧。自由是自由,但不是写手。我跟代码打交道。哦,那我就不能打扰了,代码很费脑细胞,我光是看到代码就头痛难忍。我说。其实吧,我的主业是这个,店和音乐都是爱好,一个用来攒点钱花,另一个就用来花钱。这样的生活简直理想。可我没这能耐,所以之前说,羡慕你的那句话,不收回,我说,有没有能耐不试试怎么知道,他回答到,听到这儿我想说点什么,但是话去被噎住了。就像连吞了两个蛋黄。那天我看书的效率很低,别推理了,连出场人物的名字都记不全。因为后方走出来打字声。虽然很轻,但就跟图书馆后坐同学的低声细语一样挠的我心里直痒痒。于是我提前一小时离开了那里,决定重新坐回地铁。我想跟他打声招呼的,但看到他的专注样子,想想还是算了。

我背上包推门而出。迎接我的又是一阵打脸的冷风。而我却觉得空气的味道很好闻。进入车厢后,我拿出耳机。本想回放早上的那段录音却手抖给删了。也好我这么想着。赶紧换了一首醒脑的曲子。反正晚上我还是要跟这首歌的原曲见面的。因为喝了红茶。明明一喝红茶就睡不着,却总是不长记性。也许我本来就不想记得吧。好喝的东西总还是要喝的。

其实相识之人,只要有一方稍微用点主观织力。就可以让世界大的离谱。自那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其实我可以去他店里看看,吃点东西听听歌。但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路过那条街都不想走进那家店。也许还没到可以进店的时候吧。毕竟现在还没碰到一天内可以见我三面的人。我不知道他现在正以哪种身份在哪里逍遥。我只想祝他好运就像祝自己好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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