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发网上,我弄死你!”近日,男子在羊卓雍错观景台的一家川菜馆请朋友吃饭,结果买单时,菜单上写着78元的酸菜鱼变成了78元一斤!男子认为这样是宰人,拿手机拍摄跟店主理论!可店主扬言:“你再拍,我把你手机砸了!”
男子是一位旅游博主,他带着七岁的儿子和一条狗去旅游。在旅游的途中。他认识了两位同样出来旅游的朋友,对方先请他和儿子吃了一顿晚餐,于是男子就在第二天回请他们吃中饭!
男子选择了这家川菜馆,点了两菜一汤。一份土豆丝28元,一份西红柿蛋汤28元,而酸菜鱼菜单上只写着78元,没有备注按斤称重,男子就以为是78元一份!
当时男子在心里合算了下,总共也就多元,价格还能接受!但是买单时他傻眼了,老板和他说要元?
“啥?是不是算错了,我就3个菜,怎么要这么多钱?”男子第一反应就算错了!
可店主说:“没错,酸菜鱼78元一斤,你这鱼有3.7斤,所以酸菜鱼要元!”
男子听后非常郁闷,菜单上没提示鱼按斤算,点菜时店主也不告知,吃完才跟自己说鱼按斤算,而且从头到尾自己没看到鱼,重量也没给自己确认,哪有这样算账的?
于是男子对店主说:“既然这条鱼是按斤卖的。那你是不是应该告知我?让我选一下,我是喜欢要大一点或者小一点,要2斤的,要3斤的或者要5斤的。你没有告知我。我消费我要有知情!”
可店主很霸道,他说:“我承认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但是没办法,我就是要这样收费。不行,你可以报案!”
男子听这样说,觉得店主就是正大光明坑自己,于是就拿出手机拍摄!
而店主看到后说:“你要是发到网上去,我找到你,我弄死你!你如果录了的话,我今天绝对给你(手机)砸了!”
男子说:“我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你这样收费就是侵犯了我的知情权!”
而店主解释说:“在藏区吃鱼,是不能看鱼的!”
男子听后觉得这解释更离谱,这意思是不是说。等他吃完了,店主再告诉这个鱼有几斤重。那是不是他说几斤就是几斤,这样的做法怎么合理?
后来男子把这事情发到了网上,结果引发了热议!(来源:越牛视频)
有网友说,如果真的有三斤多的鱼,在羊湖景区按道理不可能总共78元,但是饭店没有标明一斤78元,一般都会认为一份鱼78元。饭店一开始就有故意让顾客价格误解的打算!
也有网友说,这种套路我也领教过,而且还是晚上,酸菜鱼38,东坡肘子38,结账时就变成酸菜鱼38一斤,肘子38一斤,用去多斤鱼和肘子,刚想理论,立马上来几个大汉,只好认怂,买单走人……
还有网友说,店主这是太嚣张啊?他是哪里来的底气?之前这样应该坑了很多人吧?看游客好欺负,坑一个是一个?
那么,男子在这种情况下,能否拒绝买单呢?
首先,菜单标酸菜鱼78元,这样的标注含糊不清,让顾客存在误解!
其次,顾客点了酸菜鱼,店家也没有主动告知酸菜是78元一斤!
然后,酸菜鱼按斤称重,但3.7斤的鱼却没有给顾客确认!
所以,店家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所以,店家有义务告知酸菜鱼的收费方式,否则涉嫌欺诈消费者!
也就是说,男子不仅可以不买单,还可以要求餐馆退一赔三!
除此之外,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第11条规定,经营者不标明价格的;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有关部门可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元以下的罚款!
在此还是提醒景区的经营者,这种行为就是自砸饭碗,现在是互联网时代,别以为可以再像以前一样宰游客,一旦被曝光发到网上,你的店可以关门大吉了!
再看看淄博的烧烤,人家生意火爆是有原因的!抄作业都不会马上?
马上就到五一假期,也希望大家在旅游的时候多注意一点!在外吃饭多问几句价格,也可以避免更多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