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餐饮单位监督指导工作,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深入餐饮一线,对餐饮单位存在菜单不规范问题进行规范检查,并向相关负责人进行相关文件的宣传和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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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主要内容包括:菜单中鱼虾类菜品禁止使用长江、汉江、野生等字样,如长江鱼、汉江鱼、江鱼江虾、野生鱼等。经营人工养殖长江、汉江流域的鱼类制作菜品,在菜单中应标明人工养殖字样,如鮰鱼、憨头鱼、船丁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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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个指引,餐饮企业菜单上的鱼虾类菜品有统一的“标准”,对消费者也起到引导和宣传的作用。根据要求,餐饮商家要在菜单薄、电子菜单、宣传单、店内张贴广告、店外张贴广告、服务口头介绍以及线上、线下宣传等方面同步规范。
规范餐饮服务单位菜单指引
1菜单中鱼虾类菜品禁止使用长江、汉江、野生等字样,如长江鱼、汉江鱼、江鱼江虾、野生鱼等。
2经营人工养殖长江、汉江流域的鱼类制作菜品,在菜单中应标明人工养殖字样,如鮰鱼、憨头鱼、船丁鱼等。
3禁止加工经营野生河鲀(河豚鱼),禁止经营养殖河鲀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鲀整鱼。经营经批准河鲀品种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在菜单上标注“人工养殖”字样。
4经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大鲵、胭脂鱼、松江鲈、西伯利亚鲟、俄罗斯鲟、小体鲟、匙吻鲟等,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在菜单上注明“人工养殖”字样,索取相关证照,保证来源合法,方可经营。
5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菜品中严禁出现果子狸、刺猬、豪猪、蓝孔雀、黑天鹅、鸿雁、灰雁、黑水鸡、斑鸠、麻雀、田鼠等品种。
6禁食以蛇类为原料的菜品。菜单中不得出现蛇类字样的菜品。
7严禁经营野生蛙类,严禁使用“青蛙”简称字样。经营人工养殖的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国林蛙(东北林蛙)、黑龙江林蛙等蛙类,必须在菜单上注明“人工养殖”字样,索取相关证照,保证来源合法,方可经营。
8以畜禽:猪、普通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鸽、鹌鹑;梅花鹿、驯鹿、火鸡、珍珠鸡、雉鸡、鹧鸪、番鸭、绿头鸭等为原料的菜品,禁止在上述菜品中冠以“野生、野”等字样,例如野猪、野鸡、野鸭、野兔等。
9餐饮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菜单经营品种应根据国家政策和文件要求及时进行调整。
10本指引内容,应该在菜单薄、电子菜单、宣传单、店内张贴广告、店外张贴广告、服务口头介绍和线上、线下宣传等方面同步规范。
文章来源:武昌市场监管
发布单位:中国工商出版社新媒体部(数字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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