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程芳芳大学毕业后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她索性自己跑到郑州开了一家服装店。
这天,程芳芳从服装店回到她租住的单元房,发现隔壁搬来一个新邻居。程芳芳本想去和新邻居打个招呼,可是一看那个新邻居的样子,她马上皱起了眉头。新邻居是个三十来岁的大男人,却留着一头披肩发,男不男女不女的,程芳芳摇了摇头关紧自己家的房门。
程芳芳住的房子隔音不好。到了这天深夜,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程芳芳睡得迷迷糊糊的,被隔壁炒菜、做饭的声音给吵醒。程芳芳一看表,是凌晨三点多。这深更半夜做的是哪门子饭?随后,隔壁的那个新邻居又把水龙头开的“哗哗”响,好像是在洗澡。程芳芳睡眠本来就不好,让隔壁这么一折腾,一直到天快亮了她才睡着。
因为晚上没有休息好,程芳芳第二天一整天都没有精神。她晕晕乎乎的把一件四百多块钱的衣服当成四十块钱的卖了出去,程芳芳都要郁闷死了。
让程芳芳没有想到的是,就从那天晚上开始,隔壁的那个长发男人每天到了凌晨三、四点的时候就会点火做饭,有的时候还要轻声唱上两句。这可真是要了程芳芳的命。她想去和那个男人交涉一下,可是一想到那个男人的长头发她心里就发怵,程芳芳猜想隔壁这个男人十有八九不是个好人。好人哪有留那么长的头发?好人哪有大半夜里活动的?
这天晚上,程芳芳半夜里又被隔壁洗澡的声音给吵醒,气得她抱着枕头在床上翻来覆去。突然,程芳芳发现阳台上面有一个黑影晃动了一下,她的心一下子悬起来。程芳芳从床上坐起来,拿着手电筒往阳台上一照。一个瘦高个子男人就站在阳台上,那个男人的手里面还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匕首。瘦男人见自己被人发现了也不跑,拿着匕首就往卧室里面冲。程芳芳吓得尖叫一声,穿着睡衣冲出房门。
程芳芳什么也顾不上了,使劲的拍打隔壁长发男人的房门。长发男人打开房门。程芳芳语无伦次的说:“我……我屋里面……进……进贼了。”长发男人二话不说,转身回屋抄起一把两尺来长的宝剑,冲进程芳芳的房间。
可是奇怪的是,长发男人把房间里面能找的地方都找遍了,还是看不到那个贼的影子,只是在阳台窗户台上发现一个男人的鞋印。长发男人看了一眼半开着的窗户,回过身对站在楼道里的程芳芳说:“那个贼已经跑了,你关好窗户睡觉吧。”说完,长发男人便提着宝剑,回自己的房间去了。
程芳芳提心吊胆的在屋子里面转了两圈,确实再没有看到那个拿匕首的瘦男人,她这才上床。程芳芳钻进被子里面,还在瑟瑟发抖。
突然,一个黑影一闪,从厕所的房顶上跳下来。原来,这个贼刚才用胳膊和腿支着把自己撑在厕所的屋顶上,怪不得谁也看不见他。程芳芳听到厕所有声音,刚要起身,那个瘦男人两个箭步蹿到程芳芳的床上,用匕首顶住她的脖子。瘦男人狞笑着说:“老子今天晚上本来就是想劫个财,你一惊一咋的差点坏了老子的事,看来今天老子还要劫个色。”瘦男人说完就开始撕扯程芳芳身上的睡衣。
就在这时,程芳芳的房门“咚”的一下子被踢开了。长发男人拿着一把手枪,冲进房间里面来。瘦男人吓了一跳,他看着长发男人手里的手枪结结巴巴的说:“你……你是警察?”长发男人冷笑了一下说:“你见过我这样的警察么?老子杀人、放火、抢银行的时候,你还玩尿泥呢!”瘦男人一听不是警察,而且还和自己是一路人,这才松了口气。瘦男人说:“大哥,算我有眼无珠。我这就放了她,你也别为难我,咱们井水不犯河水,怎么样?”长发男人低喝道:“滚!”瘦男人从床上下来,灰溜溜的跑了。
程芳芳已经被吓傻了,连声谢谢都不会说了,只是用感激的目光盯着长发男人看。长发男人说:“如果你害怕,就到我的房间去睡吧。”
程芳芳本来也是想到长发男人房间去睡的,可是一想到刚才长发男人说到的杀人、放火、抢银行,再看着长发男人手中的枪,程芳芳还是摇了摇头,表示还是睡在自己家里。
天很快就亮了,程芳芳越想越害怕,自己的隔壁竟然住着一个江洋大盗。想来想去,程芳芳决定今天就赶紧找房子搬家,离开这个恐怖的地方。
这时,有人敲响程芳芳的房门,她打开房门,隔壁的长发男人微笑着站在门外,长发男人说:“昨天晚上把你吓坏了吧!走,我请你吃早点,给你压压惊。”
在餐馆吃早点的时候,长发男人把一个茶鸡蛋剥干净递给程芳芳。程芳芳看着长发男人那细长的手指和微笑着的脸庞,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江洋大盗,倒是有几分艺术家的味道。长发男人自我介绍说:“我叫雪松,是个自由撰稿人。”雪松从兜里面掏出根香烟塞进嘴巴里,又拿出一把“手枪”,“啪”的一下子把香烟点着。昨天晚上,雪松的手枪不过是个打火机罢了。程芳芳这才呵呵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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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芳芳现在才知道,雪松一般都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写稿子。写累了就做点饭吃,洗个澡休息一下。雪松知道自己半夜的活动打搅了程芳芳的睡眠,也感到挺不好意思。程芳芳笑着说:“幸好你半夜把我吵醒了,不然那个贼把我杀死,我都不知道呢!”
从这天以后,一连几天程芳芳半夜里都听不到雪松做饭、洗澡的声音。
这天下午,程芳芳搬着一台微波炉,踢响了雪松的房门。睡的迷迷糊糊的雪松打开房门。程芳芳也不看雪松,搬着微波炉直接走进房间。程芳芳朝雪松的厨房看了一眼,地上扔满了方便面的空袋子,她的心酸酸的疼了一下,雪松这几天晚上果然是靠泡方便面度日。
程芳芳把微波炉放在桌子上,又转身出去。几分钟后,雪松的桌子上就摆满了炒菜和一瓶红酒。程芳芳擦了一把额头的细汗说:“英雄救了美女,美女也应该表示一下。来,尝尝我的手艺。”
从这天开始,程芳芳每天晚上都要做几个好菜,送到雪松的房间。那台微波炉就是让雪松半夜里热饭菜用的。这样雪松就不必每天半夜吃方便面,程芳芳也能睡一个好觉。
转眼一个多月过去了。这天,雪松背着个大背包,突然出现在程芳芳的服装店前。雪松告诉程芳芳他就要走了,他在每一个地方呆的时间都不会太长。程芳芳眼看着载着雪松的出租车消失在车流里,眼泪顺着她额脸颊落下来,她心里已经悄悄的爱上这个长发男人。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是两年过去。程芳芳的服装门市遇到拆迁,她也搬到另外一个城市。雪松已经不是两年前的那个雪松,他的作品被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火的一塌糊涂。虽然这两年也有不少人给程芳芳介绍过男朋友,可她总是心不在焉。程芳芳把几乎所有的业余时间都放在看雪松的电影和电视剧上。程芳芳知道,她的心已经让那个长发男人带走了。
这天,程芳芳突然从报纸上面看到,著名作家雪松要到她所在的城市签名售书。程芳芳激动的一晚上都没有睡好觉。
到了雪松签名售书的那一天,程芳芳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她想即便是雪松忘记了自己,这辈子能够再见雪松一面她也心甘。
雪松签名售书的书店外面排起了长队,程芳芳远远的看着雪松一头长发,趴在桌子上头也不抬的不停签名。一个漂亮的女孩,站在雪松的旁边不时的帮他擦一下额头的汗水。程芳芳的心变得忐忑不安,那个漂亮女孩是雪松的什么人呢?
终于,程芳芳可以再一次这么近的距离,站在雪松面前。程芳芳双手把书递给雪松。果然,雪松头都不抬,在那本书上飞快的签下自己的名字。程芳芳想跟雪松说句话,她看了一眼站在雪松旁边那个漂亮的女孩,话到嘴边又咽下。
程芳芳正要转身离开,雪松突然站起身一把抓住程芳芳的手。程芳芳慢慢转过头,雪松正满脸微笑的盯着她看。
漂亮女孩见雪松抓住了程芳芳的手,忙向后面招呼了一下,顿时间鞭炮齐鸣、锣鼓喧天。雪松拉着程芳芳的手,两个人一起站到桌子上。程芳芳被一下子搞晕了头,她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雪松对着围在他旁边的书迷们喊道:“我去过很多城市签名售书,就是为了找到这个女孩。就是她,在我对写作丧失了信心,想要放弃的时候,来到我的身边,天天晚上帮我做饭,鼓励我度过了人生最困惑的日子。”
书迷们开始拼命的鼓掌。雪松接着说:“大家知道我是怎么认出她来的么?在她的手上长着一颗漂亮的红痣。”雪松说完把程芳芳的手举起来,把一枚金光光闪闪的钻戒戴到她的手上。
漂亮女孩捧着两束鲜花走过来,她对雪松说:“祝贺你哥哥!”然后,大大方方的喊了程芳芳一句“嫂子。”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幸福,程芳芳很有些措手不及。
程芳芳悄悄的问雪松:“你怎么那么确定,我还没有结婚。”雪松狡猾的笑了一下说:“我想你一定会等我的,再说你的手指上也没有戴订婚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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