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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3小伙吃自助火锅喝60多瓶饮料,网友

10月20日,在山西吕梁的一家自助火锅店中,发生了一幕令人目瞪口呆的景象。3个小伙子竟然共同喝掉了店家提供的60多瓶饮料!这个场景让人不禁想起了《水浒传》中的豪迈场景,三位英雄豪杰一饮而尽,酒量如海,令人惊叹。

这3个小伙子就像现代的江湖豪杰,他们的豪饮不仅体现了他们的度量,似乎也表达了他们对生活的热爱和对未来的信心。他们仿佛在用自己的行动告诉我们:人生就是要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不畏艰难险阻,勇往直前!

面对这令人吃惊的场景,火锅店老板则表现得豪气干云。他直言道,开店就不怕十八碗。只要消费者没有故意浪费,即使亏本了,也无所谓。我们不得不佩服吕梁地区的人们,无论是消费者还是老板,个个都是英雄豪杰的气魄。

据说,老板这一顿总计亏了多元,大头就是饮料。来店里消费的顾客每位只需30元,一个锅底另加10元,3人消费总计需要支付元。火锅店里的饮料没有杂牌,都是正品,每瓶的价格仅为2元。

对于此事,网友们议论纷纷。

有人认为,人可以贫穷,但不能下三烂。自己就出了30块钱,却要吃回60块钱来,这世上有这样的道理吗?

也有人认为,老板出钱,他们出命!绝对是靠年轻硬抗,别的不说,酸梅汤这东西,喝多了胃绝对受不了!

还有人认为,遇到这样的顾客,老板就一定要善意劝阻。万一他们喝得身体出了问题,老板可能要承担责任的。

刚哥以为,如果3个小伙子平时就是这个食量,那么也无可厚非。假如是因为吃自助火锅,想着不用再出钱去占便宜才硬撑的话,那就确实没有这个必要了。这样的吃法,不但对人家餐馆老板不公平,更关键的是会把身体搞垮。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1、小伙子们只出了30元却喝了这么多饮料,这合理吗?

自助餐的形式比较特别,客人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想要的食品和饮料,并且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和喜好进行调整。这使得客人更加自由地享受用餐的乐趣。同时,自助餐的价格也比较实惠,而且是固定收费,不会像其他餐厅一样价格过高。这种饮食服务合同的特点就在于,不限制食量和菜品。对于食量较大的男孩子来说,他们来吃自助餐就比较划算。而对于很多女孩子来说,她们往往会选择一些青菜之类比较廉价的食品,老板就会赚得多一些。因此,无论是老板还是顾客,愿赌服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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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一顾客暴饮暴食出了问题,餐厅老板要负责吗?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吕梁身边事儿#

由此可见,老板仍然是要承担一定风险的。比如说,明知顾客饮酒过量而不加制止,则可以视为有一定过错。但是,对于合格的饮料来说,老板通常不具有劝阻的义务。假设顾客确实因为喝饮料把身体喝坏了,餐厅和老板则有救助义务,就是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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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餐虽好,还是要注意不要暴饮暴食。钱是老板的,可命却是自己的。现在的年轻人比较热情奔放,喜欢将自己内心真实的一面展现出来。不过,有多大的脚穿多大的鞋子,切莫为了贪图小便宜而吃坏了身体,那可就是得不偿失了。

对于餐厅经营者来说,虽然慷慨大方是好事,估计老板说这话的时候,多少还是有点不舒服的。毕竟,开门做生意遇到这样的顾客,那里还有钱赚呢?有没有钱赚是小事,但是对顾客的不适当行为合理劝阻,也是为自己降低风险,何乐而不为呢?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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