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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沃夜宵店取名无饿不坐被责令改正,谐

在这个快节奏的生活中,很多人在生活或者工作中会有很大的压力,通常会通过一些方式来解压,这也催生出了“谐音梗”这个很火的东西,不管是脱口秀还是相声,基本上都是通过这些来抖包袱。另外,众多网络流行语都有谐音梗的身影,诸如“雨女无瓜”“耗子尾汁”“duck不必”“你怎么这个亚子”等,谐音梗可谓是当代最流行的语言。当然,谐音梗也不全部是用来搞笑的,譬如刚刚过去的“年3月14日”,“”这个数字因为谐音出圈,被网友解释为“爱你一生一世”,成为了美好的象征。谐音梗可以给人带来很多欢乐和美好,但是有些谐音梗却被玩坏了!譬如下面这个案例,长沙一家夜宵店因为取名“无饿不坐”更责令整改!近日,长沙市民反映岳麓区望岳路诚兴园小区一临街门店招牌内容低俗,随即,岳麓区市场监管局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市监局通过核实调查,该门店为一家餐饮夜宵店,招牌上店名为“无饿不坐”,与成语“无恶不作”谐音。这个店名违反了《广告法》第三条和第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第三条和第九条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此外,调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该门店营业执照上注册店名为长沙市岳麓区胡卫兵餐馆,营业执照上注册店名与门店招牌上的店名不符。针对这些问题,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门店限期整改。该门店负责人表示,给门店取名时并未考虑到这方面问题,通过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随后,该门店负责人自行将该招牌进行了拆除。由此可见,谐音梗不能随便用,尤其是可能涉嫌具有不良影响的成语谐音梗。事实上,无论作为店名还是作为商标名,这类涉嫌不良影响的谐音梗,都不被允许使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例如:广州市一家酒店用品公司曾申请注册第号“味所欲为”商标被驳回,原因就是:申请商标“味所欲为”是对成语“为所欲为”的不规范使用,用作商标使用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再如: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曾申请第号“绝饰佳人”被驳回,复审再次失败。而驳回的原因是:申请商标由汉字“绝饰佳人”构成,属于对成语“绝世佳人”的不规范使用,将该文字作为商标使用在第35类广告、38类信息传送等服务上,容易误导中小学生对语言文字的认知,从而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规定的情形。使用谐音梗登记营业执照名、公司名、注册商标等都需要遵循法律规定,事实证明不规范的谐音梗,乃至不规范用字等起名有很大失败风险。因此,高沃知识产权建议:这种有高风险的不规范使用谐音梗的名字,大家还是不要轻易尝试啦!北京高沃知识产权,全方位解决您的知识产权问题,为您提供商标、专利、版权等从申请到诉讼一站式服务。--------------------------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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