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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大妈开低价餐馆25年未涨价,很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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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大妈开低价餐馆25年未涨价,很正能量,却觉得哪里不对劲

乔志峰

六旬大妈开低价餐馆25年未涨价,不剩饭菜成这家小店不成文规定。

在湖南邵阳,有一家经营了25年的米粉小店,至今生意仍十分红火。小店的特别之处在于,25年来坚持物廉价美的原则,一碗米粉,只卖两块五,午餐6元,店内的价格,25年来都没有变过。

粉店老板林生丽说,始终坚持低价是自己不变的承诺,为了控制好成本还得保证质量,她只能在人力成本上下功夫,她一个人就身兼数职,每天从凌晨4点忙到下午3点。

与价位上的“慷慨”形成对比的是,店里有些不成文的“规定”:杯子一次只能用一个,抽纸能抽两次,饭碗里不许剩饭剩菜。现在,66岁的林生丽已经在培养外甥女婿作为接班人,要求就是,坚持低价原则,承诺不涨价。“我希望开一家人人都能吃得起的小店……要一代代传下去。”(9月24日川北在线)

乍一看,这则新闻非常非常的正能量——大妈开餐馆,不为多赚钱,只为“人人吃得起”,有爱心;不准剩菜、勤俭节约,契合了近期轰轰烈烈的节约食物运动,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

可是,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

有理性的网友就很是不解:25年来,物价涨了多少?开餐馆,成本增加了多少?且不说房租和人工成本,单是食材也涨价不少,猪肉价格猛涨大家都印象深刻,其实除了猪肉,即便是青菜,价格早已今非昔比。一家餐馆,真的能坚持25年不涨价吗?

有的网友更是提出疑问:25年前,人们的收入很低,物价也很低,那时候一顿饭要6元,算是高价了。难道大妈25年前开业时,就高瞻远瞩,故意定了个非常高的高价,为的就是实现25年不涨价的目标?这不扯嘛。

仔细看新闻的配图,老大妈一脸慈祥笑嘻嘻地站在餐馆的广告牌前,上边印着“XX(应该是价格)全国最低,质量全国最好”,连用两个“最”,未免有点吹牛了吧?并且,还涉嫌违反《广告法》呢,被工商部门看到了,应该上门查处的。

好吧,我们暂且被大妈的善良和勇气感动一下下,也理解某些媒体弘扬正能量的迫切心情和完成宣传任务的艰辛,就相信了吧。

可是,即便“餐馆25年未涨价”是真的,就一定合理吗?就一定值得宣扬和赞赏吗?还真未必。

乱涨价、牟取暴利的行为必须唾弃,但几十年不涨价却同样显得有点不伦不类。25年前6元钱的购买力,与今天的购买力和“含金量”相比,肯定不可同日而语。什么都涨价,就你不涨价,这样做生意,能赚钱吗?甭说赚钱了,简直连生存都难。

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必须符合价值规律的要求,同时也要考虑供求状况和竞争状况。哪怕是小小的餐馆和简单的餐食,该收多少钱、该不该涨价,其定价权也应该交给市场,不能刻意为了不涨价而不涨价。否则,就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如果原料涨价了,或者人工成本提高了,商品和服务价格也只能“水涨船高”,否则就可能亏本,甚至可能经营不下去。市场化是资源配置优化的最有效途径,大到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企业、小到街头小摊,都概莫能外。

市场的“无形之手”最科学、最可靠,也最能激发出无限的活力。别拿盒饭不当干粮,也别拿小餐馆那点事儿不当“市场经济”。市场面前,没有例外——顺应市场规律的,会得以生存和发展;不符合市场规律的,只能遭到淘汰。

“25年不涨价”即便是真的,也只是个例,并且类似的经营模式很难模仿和复制。我更愿意相信经营者几十年不涨价的初衷,只是为了保持市场竞争力、多揽一些生意。市场需要的是买家卖家共赢,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持续健康的长期发展。牺牲和奉献属于公益或慈善范畴,不能与经营、市场等概念混淆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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