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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建平价食堂,一分钱不赚也被罚5万

“为了解决患者的吃饭问题,我才在卫生室建了平价食堂,一分钱盈利都没有,凭啥罚我5万?必须把食监局告上法庭!”

山东烟医院退休后,回到老家的村子里开了一家卫生室,由于医术高明,引来十里八村的患者前去就诊。

去就诊的人多了以后,就出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老刘所在的村子距离集市比较远,而且也没有超市、餐馆等商店,所以患者们吃饭就成了问题。

最后在患者的强烈建议下,老刘在卫生室一旁建了一所食堂,不加利润平价给患者们提供餐饭。

后来,有一次食监局来到食堂检查,发现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法律上来说,这就属于无证经营的性质,于是就没收了生产工具,也就是锅碗瓢盆。同时调味品、面粉、油、蔬菜等原材料也被没收。

经过调查计算得出结论,食堂确实是平价售卖餐食,并没有盈利,所以也就没有产生违法所得。

这就难坏了食监局,一方面确实违法经营了,另一方面又确实没有产生违法所得,这种情况该这样处罚呢?于是,食监局对此进行了一场集体讨论。

讨论结果是,除了对卫生室没收做饭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另外处罚5万块。

看到这个结果,卫生室非常不服气!一纸诉状将食监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

法庭上,卫生室阐述了自己的观点。首先,村卫生室处在不临街市的小村子里,位置偏远,我们建食堂的初衷,就是为了方便患者就餐,并不是为了盈利。

其次,所有饭菜烹饪过程都非常安全卫生,况且也没有发生任何饮食安全事故。

第三,理应先给予补办证件和进行整改的适当期限。而食监局却上来就开出了天价罚单,连一次改过的机会都没有。这样的做法不合理,太简单粗暴了,我们不服气。

法庭认为,食品安全关系到大家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和检查的力度,是责任也是义务。

乡村卫生室给广大村民提供基础医疗的同时,为了方便患者就餐,提供不盈利的餐饮服务是好事一桩,本来应该得到鼓励和支持。但是,并不能因此而不用遵守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许可证件。所以,最终判卫生室败诉。

我要说的是,虽然卫生室值得同情,从情感上我也觉得罚得不轻,但有三件事是肯定的:第一,依法依规经营是本分也是义务。第二,食品安全无小事儿,食监局的做法也是在职责范围内做防患于未然的事情。第三,吃一堑长一智,想必该卫生室以及看到这个案例的商家,以后都会牢记这个教训。

有网友说:不以盈利为目的,就不能说是违法!如果这也算违法,是不是没有许可证大家就不能宴请亲戚朋友啦?

还有网友说:我现在才终于明白,原来判定食品安全与否的标准是有没有许可证。如果一张证就能让食品达到安全标准,那么希望有证的商家真的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也有网友说:就事论事地说,像这种便民点的情况,情节轻微完全可以督促并告知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不改正可以罚款警告,这种上来就五万罚款的做法,似有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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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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